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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各派出分局,各局属有关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提质增效,规范规划行政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要求,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规定(试行)》《青岛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单位将执行过程中的成效及意见建议及时向我局反馈(可电子邮件发送至zgjxzspc@qd.shandong.cn,写明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