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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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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432295538
  •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 成文日期 2023-08-01
  • 发布日期 2023-08-04
  •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规字〔2023〕12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各派出分局,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充分发挥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前期调研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对本方案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日


    青岛市社区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发挥规划专业人才作用,推进城市微更新、社区生活圈构建,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助力我市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

    二、工作目标

    推动社区规划师下沉社区、深入社区、扎根社区,为社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提升社区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搭建政府和居民的沟通桥梁,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三、工作内容

    (一)摸底调研:开展社区情况摸底调研,结合基层治理、闲置空间资源等情况,协助街道拟定社区更新建设项目清单,并结合需求急迫度与资金筹措情况,形成项目分期实施计划。

    (二)技术咨询:协助街道进行综合技术协调,对城市微更新、市容景观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口袋公园建设、社区绿化等项目提供专业建议,提升项目规划设计水平。

    (三)协调沟通:宣传解读规划成果和相关政策,了解居民诉求及基层工作难点堵点,促进居民、基层政府、规划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

    (四)实施指导:通过项目选址论证、设计把关、施工监督等方式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为项目后期运维提供专业建议。

    (五)引导共治:积极引导青少年、热心居民和社会公益组织等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培育更多“在地社区规划师”。

    (六)服务时间:根据街道实际需求,社区规划师与街道协商确定服务时间。

    四、准入条件

    社区规划师以团队形式参与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自律,保障公共利益最大化。社区规划师团队至少由五人组成,包含一名领衔社区规划师+若干名规划、建筑、景观等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参与),领衔社区规划师应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负责团队核心。社区规划师团队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商业信用,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微更新”理念,热心公益服务;

    (二)具备规划、建筑、景观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领域具有相应的专业服务能力;

    (三)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规划、建筑、景观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了解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更新等工作,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鼓励高校相关专业学生参与团队,但不得独立承担社区规划师职责。

    五、遴选聘任

    (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协会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遴选社区规划师团队,建立社区规划师库。

    (二)街道和社区规划师可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结对,若街道自行选聘社区规划师,可由街道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报并纳入社区规划师库。

    (三)社区规划师由街道和市城乡规划协会共同聘任,颁发聘任证书,聘期为1年,期满可续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行业指导。

    六、交流培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协会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社区规划师团队授课;适时组织交流研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专家、群众代表共同参与,对社区规划师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七、激励机制

    (一)定期开展工作评估、举办汇报交流会,对团队和个人进行评优并颁发证书,对优秀工作成果进行宣传;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优先为社区规划师协调提供相关政策支撑、技术资料等。

    八、退出机制

    (一)社区规划师自身原因无法履行社区规划师职责,可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终止聘任,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协会;

    (二)社区规划师团队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专业能力等原因难以胜任的,街道可提出解聘或更换团队申请,并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对于年终评估不合格的团队,予以解聘;

    (四)结对的街道未向社区规划师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的,社区规划师团队可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终止服务申请,经核实后,服务终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再向相关街道提供社区规划师服务。

    九、其他说明

    (一)社区规划师工作先期采用志愿服务的方式推行,具备条件的街道(或区、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偿选聘;

    (二)各区、市可结合本方案,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工作路径,全面推动社会治理的专业化发展;

    (三)本文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387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