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部分内容调整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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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1-20
  • 发布日期 2022-03-17
  •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规字〔2022〕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效性 有效
  •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派出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中停车位部分内容印发试行,试行期一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各相关单位在控规修编、调整以及核发规划条件时,原则上应执行本通知;已核发规划条件的,根据实际酌情参考执行。

      附件:《青岛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及规划导则》381停车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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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综合处 :0532-8389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