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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延长《关于加强新型产业规划用地管理的通知(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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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948195709
  • 主题分类 土地
  • 成文日期 2021-05-06
  • 发布日期 2021-05-06
  •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规(规)字〔2021〕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21-0120001
  • 各区、市自然资源局,各派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2020年5月9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产业规划用地管理的通知(试行)》(青自然资规(规)字〔202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9日。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3872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