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4年4月28日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攻坚之年。为全面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园林林业管理中心大局,着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度,着力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领性、繁荣度,着力增强落实普法责任制的使命感、坚决度,进一步加强园林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全面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风尚,为推动园林和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体系。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讲座、开展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园林和林业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和生动实践。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局各类普法志愿队伍作用,用好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把宪法内容纳入局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利用好宪法主题公园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营造宣传声势,努力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党内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组织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章、准则、条例学习宣传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正风肃纪典型案例宣传、纪法知识专项学习答题等活动,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学习贯彻民法典中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把民法典确定的各项制度作为推进园林林业法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五)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园林林业有关问题,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能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贯彻落实局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要素保障10条措施,切实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自然要素保障。
(六)重点抓好园林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
重点抓好列入《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山东省国家公园管理办法》《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园林林业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全面系统学习国家和省有关园林林业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活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处室、局属各单位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知识竞赛、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年内实现全体干部职工园林林业法治知识全轮训,跟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调整,第一时间开展重点领域精准培训活动。加大日常普法培训力度。全局通过“自然资源大讲堂”、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普法宣讲等各种形式,面向党政领导干部、系统内干部职工、社会群众等不同对象,开展普法培训,全面系统、及时精准宣传园林林业法律法规政策。
(二)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及时制定并公布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目标要求、责任人员,推进重点工作实行“法治先行”,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实现业务、法治深度融合。
(三)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充分利用省厅“法润自然”法治文化品牌引领作用、拓展普法品牌的地域特色,充分运用省厅“法润自然”抖音号、局官网、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宣传,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每月至少组织报送1个普法宣传视频、1篇普法宣传信息。
(四)大力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普法宣传主题,结合义务植树、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主题日(周、月)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部门在举办宣传活动、印制普法宣传品、宣讲政策法规时,统一使用“法润自然”及 “法治青风”标识,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影像宣传资料报送局行政执法处。
(五)传承和弘扬优秀法治文化。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保护,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和传承运用。加强对园林林业法律文化的挖掘和整理,大力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推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影响力。
(六)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广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社会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参与首批省级、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将创建过程变成推进全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生动实践。
(七)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聚焦重点,逐项对照,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完善,确保所有资料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经得起核验。全面查摆普法工作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八五”普法确定的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
(八)加强法治建设评估考核。局行政执法处将对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情况计入年底综合评价考核,重在发现问题,推动全局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