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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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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8144605927489955
  • 主题分类 林业
  • 成文日期 2024-04-26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发文字号 青林字〔2024〕4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4年4月28日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青岛市园林和林业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方案、措施和市一方案两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市园林和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建统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领导干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主题党日、举办专题培训班、网上学法考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局全覆盖学习,充分利用报台网微端全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刊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家解读及学习体会文章。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参与党领导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光辉历程研究,学习革命历史、优良民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积极推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导向、战略思维、历史担当、为民情怀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对园林林业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政治和法治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责任清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加强对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推动做好“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法治山东指数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及时整改问题不足,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三)全面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述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推动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工作实践和个人思考“三结合”,围绕任务落实,重点谈经验做法、问题差距和改进措施,切实提升述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习运用园林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动园林林业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优化政务服务,深化落实要素保障10条措施。深入实施“提前介入、足额保障、即报即审、一事一议、专人专责”举措,积极争取林地定额,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用林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实施“市区联勘、部门联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定期进行自查。组织完成“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平台信息录入工作,贯彻落实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覆盖率和及时率达到100%。

    (二)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推进解决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类问题,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修改或者废止限制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制度文件。加强林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园林林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合规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研究制定《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办法》,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增加企业负担。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持续开展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执法行动,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合规工作,靠前服务,引导企业依法合规使用涉林资源开展经营。

    三、紧跟形势需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一)落实重点推进立法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重点推进《青岛市浮山森林公园和太平山中央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及市司法局立法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二)推进立法调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出台进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及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加强我局法治调研和立法储备工作。

    (三)开展法规规章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根据上位法变化调整情况,加强文件动态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四、纵深推进园林林业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化助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提升“政府法治一张网”应用效能。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按要求提高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质量,及时整改,确保事项高标准对外发布。

    (二)严把法治审查关口,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加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市政府发文、市政府合同文件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为重大执法行动提供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审查内容、主体、程序、标准,规范公平审查工作,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确保发挥参谋助手顾问职能作用。

    (三)加强园林林业行政执法。深化“内+外”“派+联”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市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破坏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和非法售卖、运输、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强化监督监管,最大限度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守牢保护底线。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研究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与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协助做好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办理,做好行刑衔接。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市检察院、市中院做好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的制订,充分发挥浮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作用,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修复案件的执行及修复效果验收工作。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2024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森林资源保护、行政许可等专项督查检查。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监管专项督察工作,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加强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聚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加强评查,对案卷反映出来的问题从制度落实上找原因,从程序执行上找问题,由点及面做好整改提升,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要求。

    五、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清单履行普法责任,制作普法台账。聚焦园林林业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内培训,根据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依托园林林业主题日(周、月),将精准普法推向深入,营造良好法治工作氛围。

    (二)增强普法宣传的实效性针对性。坚持普法为民、服务为本,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精准普法。坚持守正创新,充分运用省厅“法润自然”抖音号、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新媒体,开展全媒体普法宣传,组织全局以短、灵、快的微宣讲、微视频等形式,及时精准宣传最新园林林业法律法规。

    (三)打造升级普法宣传阵地。突出我市园林林业特色,深化“法润自然”普法品牌建设,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创建园林林业特色普法宣传阵地。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 0532-8801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