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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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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1222354646650827
  •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 发布日期 2022-10-28
  • 一、制定背景

    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也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当前,随着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各类场所业态日益复杂,火灾防控压力持续增大,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成为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的核心环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的统一部署,结合青岛市实际,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的共识,补齐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短板,巩固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态势,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并印发本通知,统筹推进全市范围内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青岛市消防安全工作实际需求,制定本通知。

    三、出台目的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防工作,推动“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成为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知识储备、应急避险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意识;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青岛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重要举措

    围绕“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主题,从氛围营造、社会化宣传、主题活动三大维度制定具体措施,覆盖“119”消防宣传月(2022年11月1日-11月30日)全周期,形成“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共3项核心举措:

    (一)全面营造宣传月浓厚氛围

    政策标题:全面营造2022年“119”消防宣传月浓厚社会氛围

    内容概要:统筹各方资源搭建多维度宣传矩阵,具体包括:

    各区市提前谋划主题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协调宣传部门及媒体(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推出消防专栏、专版、热门话题,组织消防平安文化直播;各单位利用公共视频、LED屏、电视机开机画面播放消防安全知识及提示;组织消防宣传车、微型消防站巡逻车进社区、农村、企业开展流动宣传;利用地标建筑、城市综合体、交通枢纽等场所的灯饰、大型LED屏,开展消防主题灯光秀,播放公益广告或安全提示。

    服务对象:各区、市安委办,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委办,青岛高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全市宣传部门、各类媒体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

    实施程序:各区市安委办于10月底前完成宣传月活动策划,明确主题方向并邀请各界参与;11月1日-30日,媒体机构持续推出消防宣传内容,各单位常态化播放安全提示;各区市按周统筹安排宣传车、巡逻车流动宣传,每周不少于2次进入重点区域;地标场所、城市综合体等每日定时播放消防主题灯光秀及公益广告。

    (二)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政策标题: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深化社会化消防知识普及

    内容概要:以“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简称“五进”)为核心,分层分类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镇街、社会团体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设施位置、提示疏散逃生路线)、“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疏散逃生)培训及全员疏散演练;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消防志愿者,重点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在党政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设置消防宣传点;推广“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组织市民注册、学习及答题;开放科普场馆、博物馆、消防体验馆、消防救援站,组织群众参观体验。

    服务对象:各区、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部门、镇街、社会团体;全市社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网格工作人员、消防志愿者;特殊群体(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全体市民。

    实施程序:11月上旬,各区市安委办印发“五进”工作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11月中旬前,社会单位完成“三提示”张贴、“一懂三会”培训及1次全员疏散演练;11月全月,基层网格力量、志愿者每周不少于1次上门为特殊群体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知识讲解;宣传点每日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消防体验馆、救援站每周开放不少于3天,同步组织“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注册推广,确保重点群体注册率不低于90%。

    (三)精心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

    政策标题: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参与感

    内容概要:聚焦群众需求设计互动性、实效性强的活动,主要包括两类:“千店万人大演练”:11月内,教育、卫健、文化、旅游、民政、消防等部门指导学校、医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养老福利机构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统一开展1次灭火疏散演练;“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等多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团体,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推进消防宣传“五进”;针对留守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消防志愿“暖冬行动”,提供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市场监管、邮政、保监等部门引导快递、保险、外卖行业,在外包装、消费单、广告中植入消防安全提示;农业农村部门利用农村广播“大喇叭”、横幅标语宣传农村家庭防火知识;通信管理部门发动运营商发送消防安全公益短信。同时,要求各单位于12月2日前通过金宏网向“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服务对象:各区、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教育、卫健、文旅、民政、消防等);学校、医院、文化场所、宾馆酒店、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快递、保险、外卖等行业企业;农村居民;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全体市民;各相关报送单位。

    实施程序:11月5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印发演练方案,明确重点单位演练时间及标准;11月20日前,所有重点单位完成灭火疏散演练,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督导覆盖率不低于30%;11月全月,各部门同步开展“五进”宣传及“暖冬行动”,快递、外卖行业完成安全提示植入,农村广播每日早中晚各播报1次防火知识,运营商每周发送1次公益短信;12月2日前,各单位整理工作台账(含图片、视频、数据),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政策执行(解释)单位:青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联系电话:0532-6657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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