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各区(市)安委会、消防安全指挥部,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委会、消防安全指挥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市属企业:
今年11月9日是第35个全国消防日,11月是我省第16个法定消防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消防救援局关于2026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部署要求,广泛动员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消防工作,持续提升市民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份在全市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重点活动内容
(一)强化思想引领,抓好主题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要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举办群众参与度高的消防宣传活动,邀请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市民群众参与宣传体验。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组织学习消防知识、参加疏散体验。
(二)突出消防日集中体验,抓实疏散自救演练。11月9日前后,各区(市)要组织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居民小区利用应急广播、声光报警等设施,开展一次贴近真实火场的疏散自救演练。要推动演练从“重形式”向“重实效”转变,重点检验报警、疏散、逃生、初期处置等环节。要发动网格员、保安员、燃气维修员、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群防群治力量上门入户宣传提示,把消防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各级消防部门要广泛开展“消防队站开放”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消防、认识消防,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
(三)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扩大基层覆盖面。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消防宣传职责,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职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集中消防宣传培训。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组织宣讲力量深入企事业单位、港口码头、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和“九小场所”开展示范宣讲,重点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初起火灾处置和逃生自救常识。乡镇(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发动居民参与消防安全体验,排查家庭火灾隐患。
(四)强化火灾案例警示,推动隐患举报整改。各区(市)要梳理本年度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案例,剖析深层原因,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社会单位干部职工观看学习。要把火灾事故教训作为鲜活教材,宣讲防范要点和逃生知识,推动同类问题自查自改。要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督导检查、明查暗访,集中曝光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公布举报投诉渠道,落实奖励措施,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发动群众查找报告身边火灾隐患。
(五)抓实重点人群实操实训,提升初期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明白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一线岗位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对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消防控制室“四快”处置规程和“五知”评价标准》,开展“灭真火、出真水、真动作”实操实训,提升“见火不慌、抬手就灭”的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器材实操训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提供指导,为单位培养实操实训教员骨干。
(六)繁荣消防文化,拓展宣传体验阵地。各区(市)要依托城市商圈、地标建筑宣传大屏以及公交地铁、楼宇电视等载体,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科普作品。要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征集创作短视频、海报挂图、情景剧、脱口秀等消防文化作品。要在科技馆、博物馆、教学培训基地、党群服务中心、公交场站等场所设置消防科普专区,融入消防元素。要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技能交流、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传递消防理念。
(七)加强媒体矩阵联动,营造浓厚氛围。各区(市)要协调宣传、网信等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重点宣传计划,统筹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组织集中采访和系列报道,适时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消防安全形势。要用好新媒体传播矩阵,设置宣传话题,创作情景短剧、科普动画,开展消防直播,邀请专家讲解火灾防范、火场避险知识,引导群众规范消防安全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强化条线指导,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长效机制。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主动靠前服务,做好协调指导和业务支持。要坚持务实导向,把活动与解决消防安全热点难点问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相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切实提升活动质效。
请各区(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将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反馈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金宏地址:青岛市消防救援局,联系人:王鹏;电话:0532-81851081、15192655907)。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