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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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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86579849149726720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6-05-26
  • 发布日期 2026-05-26
  • 发文字号 青安〔2026〕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安委会,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市安委会制定了《青岛市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26日

      

    青岛市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字〔202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活动时间:202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贯活动

    1.组织开展专题宣贯活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问题短板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要通过专题专栏第一时间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报道,以发表理论文章、实践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阐释,全面领会精髓要义,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贯彻落实好“十五五”规划部署,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战,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二)开展政策法规宣贯活动

    2.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通过专家专题讲座、企业座谈交流等方式,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政策法规文件,进一步明晰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履职尽责的法治意识。聚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处置等核心重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学,精准解读政策法规条款,破除安全认知误区和监管履职盲区。组织开展普法进园区、进企业、进基层活动,全方位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树牢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理念,持续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安全法治氛围,夯实安全生产法治根基。

    3.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安全生产微课堂”等活动,宣传政策法规,助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集中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等,推动从业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三)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系列活动

    4.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经验教训,警醒反思、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要坚持“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原则,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好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化工行业安全整治提升、“固本除患·畅安齐鲁”隐患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建筑施工、消防、工贸、文旅、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教育、民政、医疗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组织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

    5.开展“专家帮扶行动”。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等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诊断帮扶、隐患排查治理等指导服务,通过专家解读、骨干宣讲、知识竞赛等方式,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持续的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鼓励企业员工真学真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开展“风险隐患报告行动”。要加大对《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企业员工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可采取短视频、动漫、图片、H5长图等形式,大力宣传非法违法小化工、小矿山、小工贸的辨识方法、危害和举报方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

    7.开展“风险隐患曝光行动”。要切实运用好舆论监督工作机制,结合督导检查、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等活动,组织媒体记者跟踪拍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凡问题突出、影响较大并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要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曝光。要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片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事故警示片在安全生产中的警示提醒和教育提升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决避免同类事故反复发生。

    8.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媒体行”。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四项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进园入企,挖掘基层一线查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典型事例,生动鲜活反映工作成效,讲好安全发展故事。

    (四)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9.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活动。线上,要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森林防灭火、防溺水、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火灾逃生、地震避险等安全科普宣传。要聚焦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燃气等重点领域,策划推出“全民安全公开课”“应急科普走基层”等系列主题活动。线下,要积极邀请安全领域专家、应急科普讲解员、志愿者向社会大众解答家庭、社区、工作场所等场景下的风险隐患成因、辨识方法和处置措施;通过展板、模型、实景模拟、VR体验等方式,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突本领。

    10.组织开展集中咨询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集中咨询活动,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集中展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在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方面的成果成效。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交通、高层建筑火灾、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领域,开展案例警示和科普宣教。要积极组织家庭应急设备、智能防护装备、专业救援装备展览展示,鼓励群众按需配备基础应急装备,推动应急防护物资走进家庭、融入日常。2026年6月16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安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各区(市)要开设分会场,同步组织咨询宣传活动。

    11.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领作用,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增加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在楼宇电梯广告屏,飞机、高铁、公交车、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综合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家用电器、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火灾逃生、道路交通、地震、防溺水等应急安全常识;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或播放“安全生产月”公益广告、宣传片,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五)纵深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12.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将“安全生产月”作为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文化直达基层末梢。“进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宣贯、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查安全隐患,规范岗位安全标识、操作提示,推进安全科普“进车间、进班组、进走廊、进食堂”。“进农村”: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文化广场,大力普及自建房、有限空间、烟花爆竹、农业机械、沼气、防溺水等安全知识。“进社区”:充分发挥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作用,组织居民学习高层建筑火灾、燃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安全常识;通过楼宇电视、社区微信群常态推送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进学校”:指导学校对宿舍、教室、实验室、室内训练场馆等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利用校园广播、显示屏等循环播放应急安全知识,提升师生风险辨识、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进家庭”:组织开展“安全志愿者在行动”“进门入户送安全”等活动,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知识卡片、明白纸等,指导排查家庭安全隐患,倡导常备应急物资、掌握必要应急技能。

    13.积极开展应急安全体验教育。要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好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应急安全体验场馆等实体宣教阵地,发挥其公益服务作用,组织人员广泛参加体验式、沉浸式安全教育活动,让群众身临其境学习安全知识、感知风险危害、掌握避险技能,提高应急反应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夯实群众安全素养基础。

    (六)大力培育特色安全文化

    14.开拓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阵地。要充分盘活公共休闲资源,依托口袋公园、森林公园、社区健身广场、农村文化广场等场地资源,深度植入应急安全文化元素,科学布设应急安全宣传栏、知识展板、主题标识、避险指引标语等宣传载体,积极融入防灾减灾、消防安全、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安全生产等科普内容,打造群众身边的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阵地,推动应急安全文化融入城市生态、嵌入群众生活。

    15.组织参加“安全在我心中”安全文化活动。市应急局将联合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组织开展以“学安全文化、会应急技能”为主题的第十届“安全在我心中”应急安全文化教育活动,内容涉及应急安全知识征文、应急安全知识文艺作品征集等。鼓励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社会团体人员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升“安全在我心中”文化品牌社会影响力。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认真周密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节俭高效、便民实用,切实把活动成果转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举措。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要求,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前报有关工作总结。此外,活动组织期间,请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及特色项目,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并择优推介上报,报送格式:单位+活动名称+安全生产月资料,报送邮箱地址:qdsajjxcjyc@qd.shandong.cn,或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宣传教育处”,联系人:陈玉玺,联系电话:85913586。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 0532-85913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