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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3〕32号)第四条: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经审核,青岛市第十八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中的企业青岛和兴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已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且未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符合移出条件,准予移出。现将青岛市第十四批移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青岛市第十四批移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