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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3〕32号)第四条:符合修复条件的,市、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经审核,青岛市第十二批和第十五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中的企业青岛上流远大住宅工业有限公司、青岛浩辰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晟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青岛众合昇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已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且未再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符合移出条件,准予移出。现将青岛市第十二批移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青岛市第十二批移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