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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安委会、消防安全指挥部,青岛西海岸新区安委会、消防安全指挥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市属企业:
今年11月是山东省第15个法定消防宣传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和省消防救援总队部署安排,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于11月份在全市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各区市、各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全市市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和逃生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组织做好消防宣传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通过邀请消防专家或知名学者,举办集中宣讲报告会,推动领导干部增强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对各级领导干部,重点培训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对重点岗位员工,重点培训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技能;对社区居民,重点培训家庭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教育平台,拍摄制作一批高质量的消防科普短视频、图文解说、动漫作品等,通过政务新媒体、社会媒体平台广泛传播。
二、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围绕用火用电安全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规范、动火作业管理是否严格、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问题,建立隐患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通过各部门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重点排查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楼道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等问题,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
三、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各区市、各部门要指导督促各类单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人员职责分工、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组织修订完善,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各类单位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演练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消防设施使用等内容,通过实战化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消防装备器材,开展专业化训练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应急救援合力。
四、大力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各区市要主动协调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在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组织专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积极打造消防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宣传栏等载体,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消防主题公园等场所的开放力度,增加开放时间和频次,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有序前往参观体验,通过实地参观和操作,提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工作的认识。要积极发动行业部门参加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开展的消防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广泛宣传动员鼓励踊跃参与,在全市共同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做好活动组织保障。各区市、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有序有力开展。要强化部门协作,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融入本行业工作统筹推进,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月活动。各区市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组织发动和协调指导工作,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活动中要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紧密联系实际,做到内容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切实把活动效果转化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火灾防控形势向好的工作实践。
请各区(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前将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反馈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金宏地址:青岛市消防救援局,联系人:王鹏;电话:0532-81851081、15192655907)。
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