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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部门规章规定,决定对青岛新时代天祐祥加油站有限公司、青岛中车四方车辆物流有限公司兴隆路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青岛胶州第二二五加油站、佳施加德士(烟台)能源有限公司莱西滨河路加油站、青岛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毛家埠加油站、青岛怡润加油站、青岛敏昊加油站有限公司第二分站、青岛捷安商贸有限公司黄家山加油站、青岛捷安商贸有限公司龙泉加油站、青岛市城阳区鑫德油料有限公司加油站、青岛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涧沟加油站等1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请市北区应急管理局、李沧区应急管理局、城阳区应急管理局、即墨区应急管理局、胶州市应急管理局、莱西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收缴注销的许可证照并按有关要求加强事后监管。
特此公告。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