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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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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44088255290197550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5-03-07
  • 发布日期 2025-03-07
  • 发文字号 不编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025年是“八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标准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明确普法责任,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提升公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不断增强普法宣传工作质效,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普法内容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组织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自觉运用到应急管理工作实践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化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典型案例宣传,充分发挥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积极组织参加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持续深化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力度宣传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提高全民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普法安排

    (一)加强内部学法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等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系统化、制度化。(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2.抓好执法人员学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将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培训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持续举办“执法干部讲堂”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支队负责)

    3.落实全体人员学法。充分利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青岛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通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培训班,举办“三比三看”蓄力赋能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学法考法,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政策法规处、宣教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二)开展社会普法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结合处室、单位业务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形成全员普法学法工作格局。将普法服务融入执法全过程,秉持“执法先送法、一次执法一堂课”的理念,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护安四季”执法和“政企座谈”“示范扶企”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氛围。(各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5.深化“竞赛式”普法。组织参加全国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以竞赛带动促进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参加全省防震减灾知识有奖答题和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提高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政策法规处、宣教处、地质地震处等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6.开展“以案普法”活动。利用“以案释法”专栏,加强政策法律解读和案例分析,督促引导广大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每月一案”定期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推动各区市、各部门、各企业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法治意识。(执法支队、宣教处、调查统计处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7.组织应急管理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关键宣传节点,通过法律宣讲、发放宣传页、政策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应急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安全防护知识,普及居民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主动避灾避险的意识。(宣教处、监测减灾处、火灾防管处、地质地震处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8.用好线上线下普法宣传阵地。“线上”用好青岛广播电视台、“青岛应急管理”公众号、“青岛应急”抖音号等平台,制作“安安全全”动漫,持续开设“应急时刻”专题栏目,普及作业安全、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线下”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应急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示范中心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沉浸式体验普法,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宣教处、地质地震处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把普法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重点工作,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提高质效。各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影响力。

    (三)及时总结,强化宣传。各处室、单位要及时总结普法工作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普法宣传的浓厚氛围。普法工作总结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发送至政策法规处。

     

    附件:青岛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pdf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 0532-8591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