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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3〕32号)要求,现将第十二批拟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对象名单、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15个工作日(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4日),如有异议,可及时向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人:苗荐,联系电话:0532-85913571)。
附件:1.青岛市第十二批拟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对象名单及其信用承诺.pdf
2.青岛市第十二批拟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