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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青应急〔2023〕32号)要求,经审核,现将青岛市第十一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青岛市第十一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对象名单.pdf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