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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提供2020年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求目录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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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3352475x00020020190065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19-10-24
  • 发布日期 2019-10-30
  • 发文字号 青应急函〔2019〕4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设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及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8〕59号)第五项第3条“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加强救灾物资统筹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完善储备类型,丰富物资储备种类。”结合我市近年来的灾害特点,按照省减灾委的有关要求,特向贵单位提出2020年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需求目录如下:

    1、12?救灾专用单帐篷2000顶,每顶1320元需264万元;

    2、救灾专用厕所帐篷10顶,每顶400元需4万元;

    3、军用毛毯2000床,每床120元需24万元;

    4、应急救生包3200个,每个200元需64万元;

    5、应急照明灯3000盏,每盏200元需60万元;

    6、折叠床1000张,每张190元需19万元;

    7、棉被3000床,每床120元需36万元;

    8、防潮充气垫3000件,每件240元需72万元。

    以上合计约需采购经费543万元。

    特此函达。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 : 85916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