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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今冬明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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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73352475x00020020180122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18-12-13
  • 发布日期 2018-12-14
  • 发文字号 青安监〔2018〕24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即墨区、平度市、莱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12?7”事故的通报》(鲁安办明电〔2018〕32号)和省应急厅《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明电[2018]32号文件精神 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函字?2018?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认真贯彻落实。要督导企业制定检查方案,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于12月底前完成首轮自查。要检查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从严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要结合非煤矿山会诊检查复查暨生产地下矿山机电、提升、通风专项检查情况,加强隐患整改进度检查。要及时调度检查停复工企业情况,凡拟复工企业必须制定复工方案,对各生产系统安全设备设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确认各设备设施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能够正常安全运行;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停产时间超过6个月的矿山,还要现场检查核实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矿山一律依法查处。市局将择机抽查大检查开展情况。

      附件:1.关于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唐阳煤矿“12·7”事故的通报

                2.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鲁安办明电〔2018〕32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3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8591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