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和延续的审批工作,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维护燃气市场秩序,现制定《关于做好燃气经营许可年检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出台目的
围绕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和延续,创新行政审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确保企业持证经营,规范服务。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和延续的审批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
五、主要举措
1.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内容:
(1)企业的名称、法人、注册地址是否变更;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是否有增加或者减少;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否有变动,有变动需要审查相关《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上一个年度是否有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工程,如有需审查相关材料;
(4)企业相关经营范围、安全经营相关制度等。
2. 燃气经营许可延续审查内容:
(1)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上岗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以及作业上岗人员的相关证件;
(2)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送服务、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治理、抢险抢修等相关制度以及落实制度的材料,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的相关材料;
(3)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等资料;
(4)企业章程;
(5)经营场所各类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资料。
六、办事网站
山东省政务服务网青岛市或各区(市)
网址https://qydjfw.qingdao.gov.cn
(1)选择进入【办事服务】栏目
(2)在【按事项名称】搜索栏输入“燃气经营”,点击【搜索】
(3)选择《燃气经营许可证》年检事项,点击【申报】
七、联系方式
青岛市民中心,0532-66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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