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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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467147741207305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3-01-13
  • 发布日期 2023-01-13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的“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等精神,有效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服务。

    四、重要措施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简化工作流程、精简审批材料、推行全流程数智化申报等六条服务举措。

    (一)简化工作流程

    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申请、延续,经审查符合审批要求的,审批部门不再公示审核意见,直接核准并向社会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批结果持有异议,可向审批部门书面反映。

    (二)精简审批材料

    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改革要求,放宽人员数量考核要求,取消企业开发业绩和土地权属等材料,进一步降低申报门槛。

    (三)推行全流程数智化申报

    上线“智能导办”服务,嵌入“白话版”办事指南,企业可根据图文指引准确填报;加强数据共享,深化AI智能辅助、电子签章等技术应用,工商登记、人员社保、职称证书等材料免提交。

    (四)实现“电子证照”全覆盖

    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新申请、延续、变更、遗失补办等业务,可直接领取“电子证照”参与生产经营。

    (五)应用远程“用证授权”

    基于区块链、在线人脸识别技术,上线应用“用证授权”功能,实现远程身份信息授权,企业不需再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

    (六)开办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事全办”

    打通数据壁垒、整合业务表单、重塑链条流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企业可同时申请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实现一次申请,同时领证。

    五、办事网站

    1.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http://qdzwfw.sd.gov.cn/)登录账户后,点击上方菜单栏“办事服务”。


    2.在“按事项名称”文本框中输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点击“搜索”按钮,即可搜索相关政务服务事项。


    3.点击事项右侧的“办事指南”可查看办事指南,下载格式文本等;点击“申报”可进入网上申报界面。


     六、咨询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咨询电话:0532-66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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