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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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64805076590396611
  •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 成文日期 2022-09-19
  • 发布日期 2022-09-19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打造现代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32号)

    三、出台目的

    以促进现代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建设为抓手,延伸服务链条,在全市推行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聚焦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通过系统对接、流程再造、数据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跨域办”,提升道路货运企业行政审批便利度和获得感,形成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

    四、适用范围

    青岛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五、重要措施

    以道路货运企业“1件事”改革为切入口,通过系统互联、数据共享、集成服务、下沉窗口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线下一次办”“全程网上办”“门口就近办”“跨域远程办”等N种个性化审批服务选择。

    (一)线下实现“一次办”

    在区、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道路货运企业联办窗口”,对道路货运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输证等事项,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完成一件事、一站式、一次办。

    (二)全程实现“网上办”

    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上线“我要办道路货物运输”服务链条,打通“青岛政务服务通用审批平台”和“山东省道路运政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两大业务系统,实现“一网申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联办、一口出件”的线上“我要办道路货物运输一件事”集成服务。

    (三)门口实现“就近办”

    将审批服务窗口延伸至在镇街、社区,通过政务直办间、帮办代办服务专员等方式,辅助申请人在线办理,解决网上办事看不懂、不会操作、容易出错等问题,实现企业和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

    (四)跨域实现“远程办”

    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等形式,让“数据跑、快递跑”取代“群众跑”,实现跨域事项“远在他乡,业务办理”近在眼前。破解道路货运企业异地办事的难点问题。

    六、办事网站

    PC端: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

    网址:http://qdzwfw.sd.gov.cn/qd/public/index/statichtml/index_qd

    (1)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选择站点为:青岛市;其他区市站点选择相对应的区。

     

    (2)选择进入【一事全办一链办理(试运行)】

     

    (3)选择进入【商事登记】

     

    (4)找到“交通运输-我要办道路货物运输(试运行)”,选择进入【在线办理】

     

    (5)浏览完毕“办事指南”,选择进入【我已知晓,开始办件】

     

    (6)选择进入【个人登录】或【法人登录】,进行申报

     

    七、咨询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532-66209610、0532-6620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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