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道路货运企业 “1+N”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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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64805076590396585
  • 主题分类 公路
  • 成文日期 2022-09-19
  • 发布日期 2022-09-19
  • 发文字号 青审服字〔2022〕5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19日

     

    青岛市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力打造现代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协同管理和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为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现代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建设为抓手,延伸服务链条,在全市推行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聚焦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通过系统对接、流程再造、数据共享、集成服务等方式,实现“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跨域办”,提升道路货运企业行政审批便利度和获得感,形成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

    三、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建立标准化政务服务体系。坚持最小“颗粒化”、最大“便利化”的原则,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目标,对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承诺时限、办理流程等办理要素进行标准化改造,将多个事项、多套申请材料整合归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利化,保障改革真正落地。(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二)推行集成化企业办事窗口。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道路货运企业联办窗口”,对道路货运企业(不包括危险货物)准入准营涉及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输证等事项,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完成一件事、一站式、一次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三)迭代智能化网上办理平台。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技术手段,打通业务系统数据壁垒,通过“登录一个网站、填报一次申请、后台联合审批、即时反馈信息”的方式,实现“一网申报、一表申请、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拓宽跨域办远程申请路径。设置“跨域通办”窗口,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单点登录、全国漫游、无感切换”等形式,全面推行全程网办、异地代办、邮件寄递服务,让“数据跑、快递跑”取代“群众跑”,破解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的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五)推广就近办在线服务专区。鼓励将审批服务窗口延伸至在镇街、社区,通过政务直办间、帮办代办服务专员等方式,辅助申请人在线办理,解决网上办事看不懂、不会操作、容易出错等问题,满足企业和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的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六)健全联动化审批监管制度。严格遵循“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充分利用青岛市审批监管一体化平台,建立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实现审管良性互动、数据信息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七)构建协同化社会共治机制。聚焦道路货运企业难点堵点,统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资源,为道路货运企业搭建互动互助交流平台,帮助政企、企业之间实现信息及资源整合,降低企业综合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助力我市现代道路货运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改革领导小组,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区(市)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二)推进信息共享。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业务衔接,健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对道路货运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运输证”多事项的办理,要重点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审管信息互通,强化风险防控。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帮办代办人员的培训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道路货运企业“1+N”审批模式,营造改革促进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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