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行动计划(2022-2025)》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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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4669763921577667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8-23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数字青岛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青岛市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行动计划(2022-2025)》。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2〕13号)

    三、出台目的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审批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营造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智慧审批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撑。

    四、适用范围

    青岛市、区(市)行政审批局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重要举措

    (一)业务平台一体化,建设一个“智慧审批服务平台”

    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持续赋能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建设全市统一的审批服务大平台,推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服务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全流程电子化审批、智慧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智审慧办”服务模式全面建成。

    (二)大厅服务一体化,打造一个“全场景体验中心”

    建设“青岛智慧政务全场景体验中心”,打造全域感知的第三代数字化智慧政务标杆大厅,构建即时感知、科学决策、主动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在大厅管理、用户体验、服务提升、数字绩效、资产管理等方面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领树政务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新标杆。

    (三)数字赋能一体化,夯实一个“行政审批数据中台”

    充分汇聚各类数据资源,筑牢根基,建立数据资产目录,从数据生产源头开展规范化治理,加强数据质量管控,降低数据使用门槛,引导更多用户使用数据,培育数据创新应用,实现数据越用越多、越用越好的价值闭环。

    (四)市区共建一体化,建立一套“一体化协同联动机制”

    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平台建设联动机制,健全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审核、动态管理机制,办事指南关键要素填写标准和动态监测整改机制等,支持鼓励各区(市)开展改革创新试点,统筹各区市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行政审批数字化改革形势研判、技术论证等相关工作,积极培育数字化审批特色示范区,推动市、区(市)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全面形成。

    (五)线上线下一体化,形成一套“标准化规范化运行体系”

    持续推动行政审批领域标准化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行政审批领域事项、数据、应用、管理等标准规范,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电子档案归档规范化,业务协同规范化等,推动各审批业务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六)创新驱动一体化,推出一批“数字化标杆应用场景”

    推动数字化标杆应用场景建设,在企业登记、水路运输、市政公用、医疗卫生等领域,推出一批数字化标杆应用场景,以示范应用为引领,推动数字化标杆应用场景覆盖全部高频业务领域,全方位满足市场主体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六、联系方式

    青岛市民中心,0532-6620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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