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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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1-08-01
  • 发布日期 2021-08-01
  •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实施方案》?

      答: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青岛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审批全面提速的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为建设项目提供“个性化”施工许可服务,提高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便利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实施方案》中明确适用范围及办理方式?

      答:本方案适用于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一个及以上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申请整体办理施工许可。同时,建设单位可依据项目进度需要,按照施工顺序,依次申请“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阶段施工手续办理。

      三、《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办理要求?

      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每个阶段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后,即可申请办理。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前后阶段施工的有序衔接,并做出书面承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后段施工的质量、安全。

      四、《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要求?

      办理 “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手续时,在整体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后,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建设单位已取得合法的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土石方开挖方案,发改部门出具土石方开挖批复书面意见(企业投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单位已经依法依规确定施工、监理单位;需开挖深基坑的,建设单位已取得基坑工程设计评审报告。

      “地下室”“±0.000以上”施工许可办理要求与办理整体施工许可要求一致;“地下室”“±0.000以上”施工应与前续阶段施工做好有序衔接,确保各阶段施工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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