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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关于印发《青岛市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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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767100157
  • 主题分类 工商
  • 成文日期 2025-10-31
  • 发布日期 2025-10-31
  • 发文字号 青审服字〔2025〕7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青岛供电公司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供电公司:

    现将《青岛市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青岛供电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青岛市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5〕24号)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工作部署,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变更)便利度,市行政审批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国网青岛供电公司全面整合优化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推行两事项联合办理模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系统集成改革,创新拓展服务场景,建立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报装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业务整合、数据共享、服务创新,实现企业开办与用电报装、执照变更与用电更名业务“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并联审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业务协同,拓展“一件事”联办场景。按照“一件事思维”,系统梳理企业登记注册各环节涉及的用电报装办理需求,形成联办事项清单。实施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简化部门间办理环节,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编制办事指南,提升联办业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各联办部门按照职责同步审核办理申请事项,实现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报装“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二)强化信息共享,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线下在全市各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变更)+用电服务”专窗,线上在青岛政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专区增设主题模块,企业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时,可根据实际办理需求同步选填用电容量、办电联系人等用电报装信息。依托省市场监管局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搭建的数据互通及信息共享渠道,系统自动将企业登记信息与用电需求信息推送至供电业务平台,电力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并及时反馈受理结果,形成“申请-办理-反馈”闭环管理。同时,创新推出“电子营业执照+用电报装”特色服务,对于暂不涉及登记业务的经营主体,支持其随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发起用电新装及更名申请。

    (三)深化服务供给,提升经营主体办事体验。各联办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窗口人员业务能力与综合服务水平。各级供电公司要健全业务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确保1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用电报装预受理,指导企业补充完善相关报装资料,因地制宜提供用电设计优化、能效诊断等增值服务。各级登记机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依托营商企服“金牌团队”、重大项目“金牌团队”等服务载体,牵头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复杂问题,针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推行登记注册“三建一优”网格化服务,主动靠前对接,全程跟踪服务,精准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联办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职责分工,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协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办理窗口等途径,广泛宣传企业开办(变更)与用电服务“一件事”联办政策和改革成效,推动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0632-6620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