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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登记管理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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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3521392905667898
  • 主题分类 工商
  • 成文日期 2025-05-16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发文字号 不编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行政审批局、 市场监管局:

    2021年5月17日,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登记管理细则》(青审服字〔2021〕 24号),并于2023年5月将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鲁市监注规字〔2024〕1号)关于“一址多照” 的有关规定,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决定,将《青岛市集中办公区登记管理细则》有效期再次延长2年,至2027年5月16日。 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则按上级部门制度执行。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0532-66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