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集成办理,持续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便利度和服务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通过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模式创新,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深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效率,不断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在总结现有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推动实施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新成果。
二、事项范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以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等集成办理为基础,强化系统协同,促进数据共享,推动集成办理。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指导建设单位菜单式选择以下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集成办理: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消防设计审查;
6.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
7.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三、工作任务
(一)丰富审批办理方式
1.拓展“一窗全办”范围。市、区(市)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专区,推行各窗口无差别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
2.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充分利用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审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工程审批平台”),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实现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等审批“一张表单、一个系统、一套材料、一份意见”,强化线上办事全过程“一网通办”,为企业搭建“能用、好用、管用”的服务平台。
3.强化“一帮到底”服务。加强窗口人员跨行业培训,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意识,推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水平。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服务“金牌团队”主动跟进,提供帮办、预约办、“一项一策”等定制化审批服务。
(二)推进开工领域审批服务全链条协同办理
1.推行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集成办”。在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四项审批手续并联办理的基础上,扩展将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纳入“集成办”范畴,实现高效办成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2.进一步推行施工许可“承诺办”。在原施工许可对项目未开工情况、消防设计审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等证明材料进行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承诺服务范围,将施工图审查、人防图纸审查合格书纳入“承诺办”服务,提高施工许可办理效率。
3.进一步推行施工许可“分段办”。原建设项目可根据需求,申请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地上”纵向三阶段施工许可手续,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拓展应用范围,市政工程项目可根据需求申请横向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4.推行开工审批“场景办”。在原施工许可手续“场景办”的基础上,强化智能导服、OCR识别、跨部门证明协查等数字能力支撑,增加建设单位批量签章、扫描上传、审批人员在线批注等功能,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事项数字化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周到、全面的审批服务。
5.推行开工领域审批“智能办”。依托工程审批平台,共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表单,实现全程网上申报、网上智能审批、无需提报纸质材料等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形成带二维码的电子证照,建设单位下载使用即可,实施施工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等开工审批“智能办”。
(三)强化系统对接协同
1.升级打造一张表单。工程审批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纳入“一张表单”管理(详见附件4),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菜单式选择审批事项后,工程审批平台自动生成“综合申请表单”,关联历史数据。
2.加强工程审批平台与其他系统互联互通,依托“告知承诺+数据共享+区块链”技术,建立施工许可、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领域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通过调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告知承诺、行政协助等措施,缩减企业提交材料、填写信息字段,方便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申报。
3.各区(市)要加强工程审批平台监测,将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纳入工程审批平台规范管理,实现各环节线上监管,按承诺时限提供审批服务。
4.在工程审批平台设置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模块,为相关事项集成办理提供便利。鼓励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进行审批申请,审批结果自动反馈建设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强化业务协同,规范服务标准,公开办理流程。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服务市场的主体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动态调整完善,抓好贯彻落实,更好地发挥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掌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目标任务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将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举措解读,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事项清单
2.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
3.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材料清单
附件1
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事项清单
序号 |
涉及事项 |
市级责任单位 |
1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3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4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5 |
消防设计审查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6 |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7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8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9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附件2
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二、服务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办理范围。
三、办理条件
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材料清单
见附件3。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咨询方式
0532-66200000。
七、办理渠道
1.现场申请:申请人向审批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2.线上申请: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或爱山东APP站点申请。
八、窗口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有条件的地区适时开展延时服务。
九、监督电话
0532-66200001。
附件3
青岛市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材料清单
序号 |
审批事项 |
申请材料 |
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与人防质监登记并联审批)申请表 |
建设单位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 ||
建设单位出具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
依法应当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的批准手续 | ||
审图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 ||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2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消防设计文件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
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 ||
3 |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方案备案 |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地产权证 | ||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的批准手续 | ||
施工合同(提供所含土石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 ||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复印件 | ||
4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 ||
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 ||
5 |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申请表(工程建设项目) |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备案意见书 | ||
处置合同(应包含处置单位证照、处置单位受纳情况清单(含接收量、受纳余量)) | ||
运输合同 | ||
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 ||
预防环境污染和控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6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土地手续 | ||
人防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