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处室:
现将《2024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9日
2024年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2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政办发〔2024〕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站稳企业群众立场,紧盯企业群众需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促进政策落地,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强化政策规范发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扎实推进“1246”工作体系,做好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产业升级、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的信息公开。做好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使用好政府文件统一公开平台,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入库政府文件动态更新、格式规范、查询便利。(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推动政策全周期解读,做好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草案解读、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政策落实阶段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涉及办事服务的政策性文件,要确保政策解读内容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加大媒体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例行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责任处室:各处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开展政策效果评价。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分析政策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的依据。(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聚焦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企业群众需求,对门户网站功能进行优化调整,提升网站内容实用性。分析市民中心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12345等平台高频咨询问题,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线7*24小时云客服。及时整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现问题。做好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信息更新维护,严格执行备案管理、开设关停等工作制度。做好新媒体“瘦身”,做大做强主账号,强化矩阵系统建设,及时准确集中推送权威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高质量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服务二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做好政务公开专区特色化建设。以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目的,推动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拓展专区功能,做好查询服务系统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文件库等互联互通,优化政府信息查询、办事流程演示等服务,探索实现政策咨询和解读辅导、信息公开申请服务,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品牌专区。(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做好政民互动交流。根据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畅通企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做好政府信箱、便民服务热线、民生在线等各类政民互动平台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对通过政府开放活动和政民互动平台等各类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责任处室:各处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落实全省“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要求,坚持服务理念,加强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加强与有关部门、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做到早了解、早研究。(责任处室:各处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聚焦组织管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机构职能信息的调整和公开工作。加强对基层业务指导,协助解决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促进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处;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加强宣传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素养。积极参与全市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依申请公开办理典型案例征集,交流分享创新经验做法。持续打造“解读审批”青岛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公开品牌体系。(责任处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加强督促落实。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确定法定公开事项,10月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动态更新,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责任处室:各处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