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建立“项目直通车”服务机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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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6-15
  • 发布日期 2022-06-15
  • 制发机关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有效性 有效
  • 各相关单位:

      《建立“项目直通车”服务机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6月15日   

      关于建立“项目直通车”服务机制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风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和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要求,全力服务青岛市建设工程快审批快建设,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要求,实施“三优化、四提升”,开展“进现场、送政策、解难题,促开工”服务,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打造建筑许可“轻松办”优质服务品牌,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建设项目关键环节

      1. 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服务。对于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可分阶段灵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取得合法的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依法依规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可先行办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施工许可手续,拿地后最快7个工作日即可开工。对于既有建筑,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出台《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通过设定正负面清单、部门间联审等方式,简化既有建筑调整部分或全部使用功能的手续办理;将既有建筑改造纳入施工许可管理,并加强审管联动,促进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助力老城区振兴。

      2.优化市政公用主题服务。持续推进水、电、气、暖、信等相关审批事项“12+N事合一”模式,规范实施标准化建设,整合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窗口,建立一站式服务应用场景。通过数字赋能审批,推动市政公用服务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实现市政公用服务一件事全链条办理,提高市政公用服务效能。

      3.优化联合验收服务。升级联合验收“6+N”服务,在原“多备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服务方式,根据项目类别科学合理确定规划核实、人防备案、消防验收、消防备案、竣工备案、档案验收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创新实施单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综合运用承诺制等多种方式为建设单位提供多样化验收服务。

      (二)提升帮办代办服务水平

      1.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各区(市)行政审批局择优抽选熟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工作人员,与市行政审批局相关业务骨干共同组成“项目直通车”特色团队,以服务重点建设项目、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打造建筑许可“轻松办”服务品牌为工作主线,协调解决各区(市)重点项目关键审批环节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

      2.提升改革政策知晓度。市行政审批局会同各相关部门,深入现场一线,了解建设项目现状,针对新建项目开工、既有建筑盘活利用等情况,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我市施工许可分阶段办理、《既有建筑调整使用功能规划建设审查办法》等最新政策。做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指导并协助企业准备审批材料,做到靠前服务、精准对接。

      3.提升为建设项目解难题能力。市行政审批局针对企业反馈的难点问题,牵头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研讨,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原则研究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各区(市)行政审批对于需要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应及时将问题报送市局。

      4.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启用“青岛市重点建设项目‘挂图作战’平台”,平台涵盖全市533个省级、市级重点项目及专项债储备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的五个重要节点的办理情况。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职责分工,各牵头部门切实发挥牵头职责,组织实施告知承诺、并联审批等服务,确保重点项目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审批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贯彻落实。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坚持“重点抓项目、抓重点项目”思路,增强创新意识,狠抓推进落实,积极为重点项目审批提速出思路、想办法,精准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市)行政审批局应参照本方案制定适用于本区(市)的实施方案,择优抽选业务骨干,负责牵头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市区两级加强沟通对接,共同为项目提供全流程、管家式的帮办服务,提升我市建筑许可“轻松办”品牌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践行“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重要理念,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创新举措,在全市营造起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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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2-66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