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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推进中医生活化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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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1222354622532100
  •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发布日期 2025-09-10
  •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等15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全省中医生活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构建我市中医生活化新生态,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等13部门制定了《青岛市推进中医生活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出台背景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数千年来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医生活化是中医药传承数千年而不衰的重要原因,是中医药守正创新、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先后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成为中医药国字号“双改革”城市。我市实施的差异性中医药医保支付、中医医疗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外埠中医专家存案、中医体质辨识与健康指导等4种服务模式,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我市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备了全面构建中医生活化新生态的工作基础。按照《实施意见》的政策指引,市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共同制定出台的《若干措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推动中医药理念、知识、方法和产品深度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文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是我市出台的推动中医生活化的系统性、综合性文件,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意义。锚定中医药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工作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新期待为目标,围绕弘扬中医药文化、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健康管理、发展养生新业态、提振健康消费、加强科普宣传等关键环节,提出6大方面共计23条具体措施,充分激发和释放中医药多元功能和价值。

    三、主要特点

    在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市出台的《若干措施》具有以下三大亮点:

    (一)提出我市工作目标。力争到2027年我市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40%以上,到2030年达到45%以上,将我市打造成中医生活化示范市。

    (二)提出系列创新性措施。比如:挖掘崂山中医药文化精华,开展八段锦全民推广,打造中医药文化地铁专列,在青岛港建立“卡车司机中医驿站”,实施疗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发海洋中药产品,编撰推广《您身边的奇方妙招》《神奇的中医药—“六个十”系列》宣传读本等等。

    (三)彰显“大中医”“大健康”理念。将我市中医药国字号“双改革”城市有关内容纳入《若干措施》,将我市中医药事业、文化、产业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提振消费贡献中医力量。

    四、贯彻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各区市开展中医生活化试点和推广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探索具有青岛特色的中医生活化新模式,丰富中医药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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