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
青岛市是重要的旅游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人员交流和经济往来频繁,新发突发及不明原因传染病应对处置面临新的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家疾控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疾控应急发〔2024〕7号)、《山东省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鲁疾控发〔2024〕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规范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青岛市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试行)》。
二、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从信息报告、分级响应、疫情处置等方面明确了疫情处置前后的工作要求及流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二部分明确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疫情的定义,并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各级别的疫情分级,提出应急处置专班的组成和职责。第三、四部分明确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工作要求,规定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第五、六、七部分详述从报告怀疑疫情至确认疫情之间开展的应对工作、疫情发生后的4级应急响应工作以及疫情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工作等方面的内容。第八、九部分明确疫情结束后的应对工作,包括响应调整与终止、疫情相关资料的归档总结工作。第十、十一部分分别对队伍、物资、技术等方面的保障作出具体规定,明确预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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