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2024年6月,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卫发〔2024〕2号),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走向了全面推开阶段,并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推进以市带县、以县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全面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达到 65%以上。到2026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确职责分工和压实工作责任两个方面。二是优化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主要包括健全管理体制、合理组建县域医共体、完善内部决策机制、组建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提升监测评价质效、加强绩效考核等6个方面。三是突出县域医共体服务主体地位,主要包括建立城市三甲综合医院包联机制、加强优质资源下沉帮扶、促进资源共享、推动“数字化”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医防融合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6个方面。四是完善部门协同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强化政府投入保障责任落实、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完善医疗保障政策等3个方面。
四、创新亮点
我市建设方案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在部分指标上作了提高,同时增加了部分创新突破事项。
一是2026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较省文件要求提前1年实现。二是在优化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部分,创新增加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行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等“三个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运行关系,完善外部治理;增加了原则上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上级医院选派的业务院长内容。三是在突出县域医共体服务主体地位部分,创新建立城市三甲综合医院包联机制,城市三甲综合医院划片包联区市医疗机构,给予多方面指导和帮扶;增加在城市医院编制总量中设定1-2%的服务县域定向岗位,鼓励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离退休老专家开展送医下乡活动,每区市建成1个基层人才培训基地,“数字化”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与医保基金“双打包”等内容,并突出了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建设。四是在完善部门协同支持政策部分,增加了鼓励区市设立县域医共体发展基金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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