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是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在健康中国建设及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无疑是重要内容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新冠疫情救治经验证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是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4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鲁卫医字〔2024〕17号)等有关文件。
三、制定目的
通过优化重症医学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壮大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症救治应急处置能力。基本建立优质、安全、高效、覆盖全区域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体系,重症医学专科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体系。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作为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建设重点内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重症医学专科医疗资源。将重症医学服务网络建设纳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完善网格内医疗资源整合与协作机制。
(二)提升重症医学专科能力。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支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对标国内一流水平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升救治能力。在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中,加大对新生儿重症、神经重症等专科的支持力度,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医学人才,促进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持续夯实重症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织网”行动,进一步完善市-区市重症医学质控中心。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化重症专业基础质量管理。医疗机构进一步强化“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理念,完善多学科诊疗模式。
(四)加强重症医学专科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相关意见,鼓励医学高等院校开设重症医学课程,加大培养支持力度。三级综合医院要按标准配备医护人员,通过将重症监护专业护士作为紧缺急需人才重点培养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轮训制度,掌握相关技术。鼓励开展中医药知识培训,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五)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时优先将体现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健全内部分配机制,体现要素价值,合理保障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向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重症医学服务建设的重要意义,统筹整合资源、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三)加强督促指导。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推进进度及存在的困难问题,针对性指导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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