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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0部门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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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919143809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6-01-29
  • 发布日期 2026-01-29
  • 发文字号 青卫产业字〔2026〕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党委老干部局,发展改革局、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园林林业主管部门、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金融稳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残联:

    现将《青岛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青岛市委老干部局

      

     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体育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2026年1月29日

     

    青岛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国康湾”建设部署要求,优先扶持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增进老年人健康福祉,不断满足老年人差异化健康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山东省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卫办字〔2025〕4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产业规划布局,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一)建设示范园区

    在青岛高新区规划山东省康复(银发经济)产业园,先行启动先导区建设,布局智能康养、康复辅助器具、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产业。抢抓银发经济发展战略机遇期,布局银发经济产业园,促进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市发展改革委、青岛高新区管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优质企业

    加强资源整合,优化提升企业服务能力,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培育知名品牌、“单项冠军”企业和“拳头”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错位发展,打造一批覆盖养老服务、康复器械、健康管理等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对自主研发、技术领先、市场急需的产品,加快投入市场进程。依托“一带一路”、上合示范区等国际合作机制“走出去”,开拓国际健康养老产业市场,推广健康养老服务技术和产品。到2027年,规模以上健康养老相关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培育2-3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产业聚集区

    围绕健康养老产品、健康养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打造技术领先、链条完整、协作紧密、骨干企业支撑有力的特色健康养老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韧性和竞争力。发挥资源、区位、产业优势,按照差异化发展路径,全力塑造配套优化、协作紧密、效益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新优势,打造特色突出的健康养老产业聚集区。到2027年,形成1-2个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四)激发企业活力

    推动龙头企业、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开展健康养老产学研融合交流,解决行业共性技术供给不足问题。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在产业发展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运行机制,统筹各方力量,激发企业能动性和市场活力。强化统一大市场下的标准互认和要素互通,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产品研发

    支持老年产品关键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鼓励优质企业及产品品牌参与山东省高端品牌企业培育及“好品山东”“青岛优品”品牌遴选。聚焦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开发以智能预警、康复辅助、具身智能等为代表的医疗康复类产品;以体质辨识、中医诊断治疗、中药代茶饮等为代表的养生保健类产品;以居家照护和救助、助浴助洁、休闲陪伴、健康食品等为代表的生活辅助类产品;以场景打造、智能设备为代表的数字服务类产品;以中医理论为基础的延缓人体老化、筛查老年病等为代表的抗衰老类健康养老产品。(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税金融支持

    完善金融与养老产业协同机制,建立健康养老项目库推荐推送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重点加大对智慧康养、康复辅助器具等行业的信贷投放。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上市融资。深入开展“银行行长进商会访企业”“齐心鲁力助企惠商”等金融支持专项行动,加大对民营、小微等不同类型银发经济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力度。持续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丰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对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保险和意外保险、银行贷款贴息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市委金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青岛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七)发展居家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采取“机构+中心+站点”等方式,发挥优质养老机构对居家社区养老的带动作用。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服务。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推动物流配送、智能快递柜、蔬菜直通车等进社区。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村(社区)“两委”将服务老年人作为重要职责,掌握老年人情况和服务需求,协助开展养老服务。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

    推进养老设施与医疗设施毗邻建设、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依托全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失能失智老年人相关数据,探索建立全市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积极推动评估结果数据共享。持续推进“五床联动”试点工作,鼓励智慧型家庭医养床位建设,落实省内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经属地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增加相应业务范围后,可向周边社区居民开展医疗护理、居家康复护理服务。到2027年,培育10个以上具有青岛特色的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振健康养老消费

    鼓励建设智慧养老院,配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远程保障、活动预警等智能化设备。支持发展社区“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运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将养老照护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提升家政从业人员养老服务能力。引导老年日用产品实体店合理布局,鼓励商场、超市等开设老年专区或便捷窗口。(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老年人健康保障

    发展营养食品,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维持骨骼健康、心血管健康以及调节三高、改善免疫功能的特殊食品。加大对老年人消费较多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管力度。鼓励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引导在公共健身设施配置中兼顾老年人健身需求。创新“体卫融合”模式,办好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八段锦等传统保健体育运动,支持发展面向老年人群的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卫融合服务业态。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培育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健康养老产业人才。(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十一)推动健康养老与旅游融合发展

    结合青岛的自然景观、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开发温泉康养、森林康养、海滨康养、乡村康养等旅游产品,推出康养旅游精品线路。推出康养旅游消费场景,培育康养旅游新业态和新项目,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质量,吸引国内外游客前来体验康养旅游。推动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与老年旅游深度融合,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老年群体的旅游体验。提升国际门诊服务质量,强化外籍游客就医保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和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健康养老与文化融合发展

    发展老年文化产业,加强老年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建设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学习、艺术创作、休闲娱乐等服务。发展老年文化创意产业,推出老年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展老年书画展、老年文艺演出等活动。挖掘青岛的传统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青岛特色的文化养老产品和服务。通过举办“敬老月”系列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健康养老与科技融合发展

    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健康养老领域的应用,发展智能健康监测设备、远程医疗、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等产业。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创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服务。推广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如智能手环、智能血压计、智能血糖仪等,实现老年人健康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分析。(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促进健康养老与中医药融合发展

    发挥青岛市中医药优势特色,促进健康养老与中医药融合发展。坚持养老与中医养生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养生保健、中医药特色康复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深入推进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独具中医特色的健康干预调理服务,打造“形养”“食养”“药养”“术养”等中医特色体验项目。鼓励妥善利用社区闲置资源,增加中医药养生保健(非医疗)服务项目,升级改造一批中医养老养生服务场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文件分工,建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统筹推进、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文件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工作目标圆满完成。要紧密结合辖区、行业实际,打造一批特色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创新案例,探索在全市推广应用。要注重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区等要开放一批应用场景,为健康养老产品上市推广提供首试、首用机会。要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专题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宣传推广我市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和优秀成果,提升我市健康养老产业在行业内外的影响力。(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此件主动公开)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8591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