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保护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扛牢医疗卫生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围绕《关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结合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立足部门职能,扎实推进行业内生态环境保护,助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助推美丽青岛建设持续深入实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履行环保责任
(一)压实环保管理职责。市、区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以医疗废物处置为重点守牢系统环保责任。督促引导全市890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从源头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处置,保证医疗废物全流程安全可靠;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实行医废处置台账式管理,积极与医废处置企业交流沟通,全力做到应收尽收、按时转运、规范处置。
(二)规范医废集中处置。加大门诊部、诊所等小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管力度,指导各区市结合辖区医疗机构分布,进一步优化集中暂存点设置,持续发挥“小箱进大箱”集中暂存管理对医废处置的优势作用,按照“就近、集中、便捷、环保”原则,将医疗废物集中暂存“中转站”调整优化至136家,确保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统一转运、48小时内得到安全处置,实现医疗废物集约化处置,降低转运环节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一步提升集中收集效率、降低环境污染机率。截至目前,全市前三季度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9442吨。
(三)配合省级环保督察。根据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抽调专人参与“市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集中办公,明确委内牵头处室和责任人,做好移交案件第一时间办理准备工作。省督察组入驻期间,安排康复大学青岛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市第八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6名医护人员,完成22天医疗保障任务,日均保障4人以上,为工作组成员正常开展督导巡察提供了健康保证。本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涉及需卫生健康部门处理的问题线索。结合此次督察工作,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前期中央、省督察反馈的问题机构以整改回头看方式进行核查,未发现问题反弹回潮现象。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院感染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累计完成800余家次医疗卫生机构、超过1000余人次的培训工作;将院感督导检查融入“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专项检查,开展了2轮次覆盖市、区市两级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指导医疗机构及时更新管理制度、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院内巡检,切实履行好医院感染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二、加强沟通,形成环保监督合力
(一)密切部门配合协同,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指导辖区584家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医废处置标准,与医废处置企业签订协议,努力做到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不积压,按时转运。建立与市生态环境局、医废处置企业定期数据核对机制,每季度将医疗机构转运联单统计数据与“青岛市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医疗废物源头治理,不断精准开展医疗废物分类,确保医疗废物处置数据统一一致。
(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可回收物回收。根据国家、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工作,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开展医疗垃圾分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的发展理念,从源头控制医疗废物产生量,严格可回收物回收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节能减排。推进一级以上医院与可回收医疗废物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形成“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回收管理模式,根据市商务局今年新增加的可回收物回收资质企业名单,近700家医疗机构与现有3家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积极推进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前三季度可回收物回收量超900吨,达到年初确定的回收量占产生量75%的既定目标。
(三)严格把握评估标准,助力“无废城市”创建。根据《青岛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方案》《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青岛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管理规程(试行)》标准要求,印发《关于推进“无废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创建“无废医院”,已创建“无废医院”128个。《关于青岛市“无废细胞”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显示,在已创建的9大类“无废城市细胞”中,“无废医院”创建数量位列第二。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部门互动,守住生态环保责任。保持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部门间密切合作,用好已建立的沟通协商机制,发挥多部门生态环保监管合力,一方面畅通部门间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多部门联动,加大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力度,降低医疗卫生机构生态环境问题发生率;另一方面积极处理其他部门移交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线索,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发现问题,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二)形成行为自觉,及时防范环保问题。发挥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生态环境舆情月报》列举的环保问题警示作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举一反三,对照问题反省自查,建立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筑牢卫生健康系统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助力美丽青岛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中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