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478426346304310039
  • 主题分类 卫生
  • 成文日期 2023-02-16
  • 发布日期 2023-02-16
  • 发文字号 青卫办函〔2023〕1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委属有关单位,驻青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扣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以系统性、规范化培训为抓手,全力推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走上新台阶,特制定《2023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重点业务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和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任务,深入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基”行动,以基层机构为重点,通过系统性、规范化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机构传染病防制、流调分析、慢病防控、精神卫生、口腔卫生及科研教学能力,全力构筑城市公共卫生安全屏障,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健康。

    二、培训时间和对象

    根据培训计划,对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管理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详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依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顶尖专家资源,以省、市级机构高层次专家为骨干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急性传染病防控、慢性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免疫规划、学校卫生、环境卫生、口腔卫生、社会心理及精神卫生防治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工作,有关领导亲自安排、靠前协调,各培训组织单位要按照培训计划对接师资、制作课件、安排会场,各场次培训课件提前三天报委疾控处备案。各参会单位要确保业务人员“应训尽训”,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管理,抓好培训质量。各培训组织单位要加强会场管理,严肃考勤纪律,每场培训均需组织培训效果评价,一般以培训后考试的形式进行,委疾控处将安排专人对评价工作进行抽检。

    (三)严格考核,确保培训效果。2023年度重点业务培训纳入对各有关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各类培训任务要保质保量,原则上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5日前将培训总结报委疾控处。我委将根据平时培训情况和年终总结情况,对各单位培训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并考核通报。

     

    附件:2023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计划.docx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8591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