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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5年,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认真压实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工作要点》,制定印发《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
主持召开局党组会32次、局长办公会10次,领导集体研究审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青岛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等法治建设重要议题5个,审议通过“三重一大”事项50余个,研究文旅市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6个;督导各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执法制度;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公示。
(二)加强行业立法,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一是高质量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按照市人大2025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计划,组建起草工作专班,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先后6次召开研讨会,开展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相关政府部门、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党外人士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完成《青岛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分别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待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人大备案后颁发实施;积极推进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约短租房管理等立法进程,不断健全完善行业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和保障文旅高质量发展。
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查制度。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青岛市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等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对126个拟上局党组会、97个拟上局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及112余份拟对外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战略合作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1200余项;充分借助法律顾问专业力量,积极参与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编制《青岛市文化娱乐行业“一业一册”依法经营合规指引手册》,推进文旅企业合规工作。
(三)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77项,编制权责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36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中心;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做到“不见面审批”“线上进一网”,并在承诺时间内办结;承接13项省级下放事项,完成3项文物审批事项划转行政审批局工作;落实“市县同权”要求,对我局47项其他权力事项提出落实“市县同权”的意见措施,提升县域发展要素聚集能力。
二是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存在公平竞争风险政策措施核查等累计8批次,对我局牵头制定的1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和11个产业政策措施逐一梳理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进行相关核查情况说明4次,发现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问题5个,废止和修改产业政策措施2件。
(四)规范涉企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一是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聚焦中央层面民生实事中“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和省级专项整治中“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重点任务,优化《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现场检查实现照单检查、“进一次门查所有事”,提高行政检查效率和精准度;科学制定《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无扰检查事项清单》,根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检查;执法人员规范使用“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严格执行“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环节要求,实现全方位、全流程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在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组织开展沉浸式暗访,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黑车野导等旅游乱象,跟进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件;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及票务市场执法监管,对全市36场大型演出现场执法检查120余人次,重点查处假唱、假演奏、擅自变更演员及演出内容等违法行为,对大麦、猫眼等票务销售平台开展网络巡查650余次,依法打击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平台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违法行为;强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对市、区两级开展网络巡查2740余家次,现场检查网络文化企业160余家次,检查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200余套。
(五)深入学法普法,持续浓厚文旅法治氛围
一是持续推进“关键少数”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制定《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局长办公会前学法计划》并组织集中学习宣讲3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1次,局属单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教育培训9家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开展网上学法考法活动,我局参学率、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
二是广泛开展行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线上法治宣传5批次;利用全市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群众文化馆等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6批次;在博物馆日、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机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文旅行业普法宣传10余场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0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余册;利用对文旅市场日常执法监管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契机,开展“以案释法”10余次,持续扩大文旅行业法治化影响力。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树立还不够牢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习惯于传统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法治政府建设的开拓性、创新性举措还不够多。
(三)受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工作机制、软硬件条件等的制约,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贯彻新条例为牵引,不断强化法治服务和保障。以新修订《青岛市旅游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行业普法宣传,实施法治护航“每月一主题”行动,不断强化旅游强市建设的法治服务与保障。
(二)以关键少数为表率,持续推进学法普法尊法用法。高标准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第一议题”学法、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办公会前学法等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以法治审查为重点,着力实现权力事项规范运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严格履行拟上会议题、政府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权力事项依法决策、规范运行。
(四)以执法监管为抓手,助力打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抓好前海一线旅游秩序、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演出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案件查办水平,促进文旅市场规范经营、有序运行,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