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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7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法制审查和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1.全面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同考核。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办公室
2.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法治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工作环节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按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民主评议。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人事处
3.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底按要求向市委专题报告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通过局政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
二、广泛开展学法培训和行业普法宣传
4.突出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年内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不少于2次;编制《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局长办公会前学法制度,深入系统学习掌握文化旅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办公室
5.组织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年内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不少于1次,局属事业单位各党总支、支部年内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1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开展网上学法、考法,确保参学率、参考率均达100%;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法规执法监督处、人事处
6.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和行业普法。制定局《2024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局系统各类文博场馆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线上线下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版权日、博物馆日、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时机组织开展文旅行业普法宣传,现场散发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扩大文旅行业法治化影响力。
责任处室、单位:法规执法监督处、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市场推广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市场管理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7.有效推进行业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政府规章重点推进项目《青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调研项目《青岛市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及地方性法规重点推进项目《青岛里院特色街区保护条例》(配合)、调研项目《青岛市城市书房条例》的行业立法进程。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新闻出版与版权管理处、公共服务处
8.严格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的法定程序;对拟上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审议的议题、拟对外签订业务合同(协议)等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相关业务处室
9.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规范》进行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备案公布、定期评估清理等制度规定,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相关业务处室
10.充实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局重大行政决策、对外签订业务合同(协议)、文旅企业合规指导、重大投诉纠纷化解、行政应诉等方面,聘请职业法律顾问,发挥专业法律服务功能;并将公职律师工作机制作为有益补充。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相关业务处室
四、着力优化文旅行业法治化营商环境
11.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凡我局牵头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均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责任处室:法规与执法监督处、相关业务处室
1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省政府“一窗受理”改革和省市一体化服务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全力推进文化旅游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大厅、“一网通办”高效服务,积极与市行政审批局、各级执法部门、各区市建立起高效顺畅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协调协作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第一时间推送、即时办理、及时回复,形成闭环管理。
责任处室:市场管理处
13.加强文旅市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青岛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通过监督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文旅市场“体检式”暗访等方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责任处室、单位:法规与执法监督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4.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聚焦全市旅游品质提升攻坚行动,紧盯重大节会活动、旅游消费旺季等,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大型演出、演出票务市场、在线旅游等规范管理,持续整治盗版侵权、未经许可经营旅游业务、不合理低价游、黄牛野导等突出问题,加强剧本杀、艺术品拍卖预展等新业态执法监管,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1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实施“分区域全领域执法”,探索实施“服务型执法”新模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力网上平台的运行与管理;全力突破一批国家、省级挂牌督办案件和有较强辐射力影响力的重大典型案件。
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16.不断强化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绩效考评机制,继续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证件、执法文书管理,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扩大移动执法APP使用范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执法纪律,打造全面过硬的文化旅游市场执法队伍。
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