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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152号)要求,我局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青岛市体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社会力量承担竞技体育任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体规〔2018〕1号)、《青岛市体育局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海事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帆船水上摩托艇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体规〔2020〕1号)均已失效。
截至2023年2月15日,青岛市体育局无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予以通知。
青岛市体育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