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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体育(发展)中心: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健身工作,经市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审核同意,现将《青岛市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及时报市体育局。
青岛市体育局
2020年3月16日
青岛市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工作方案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群众健身工作,根据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统筹抓好服务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开业复工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开放时间
2020年3月17日起,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对市民开放。
二、开放范围
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室内、室外健身场所(不包括学校体育场地)。
三、开放原则
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坚持“应开尽开、能开必开”,并按照以往规定时段执行;坚持属地管理,由场地管理单位或所在区(市)体育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和必要的防控措施。
四、开放流程
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准备工作到位后,自行开放的同时,向所在区(市)体育主管部门电子邮箱发送《青岛市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告知承诺书》。
五、有关要求
一是各区(市)体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健身场地管理单位,按照《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恢复开放指南》要求,做好开放前的准备和开放后的防控措施落实工作。
二是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市民多种形式健身,防止出现争场地、抢器械、人员扎堆聚集的现象。
三是体育主管部门、健身场所管理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公共健身场所巡查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开放式公共健身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在重点时段安排人员进行疏导。
六、联系电话
(一)青岛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电话:81977055
(二)各区(市)体育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