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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局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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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6005898032369373
  • 主题分类 统计
  • 成文日期 2024-01-04
  • 发布日期 2024-01-05
  • 发文字号 青统字〔2024〕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统计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统计局、西海岸新区统计局、自贸片区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市局各处室(中心):

    现将《青岛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局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统计局

                                                            2024年1月4日


    青岛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

    山东省统计局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

    人才工作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统党组字〔2023〕22号),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统计部门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鲁统字〔2023〕135号),进一步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更好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提供统计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现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形成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统计人才成长规律,紧扣我市统计现代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全力打造储备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融合内生的人才体系,努力为各类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不断夯实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人才基础。

    二、主要任务

    落实全省统计系统的人才分类选拔培养机制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干部发展现状和人才成长规律,一体化推进人才队伍“选育管用”工作。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加大人才对外招引和内部挖潜力度,加强科学、可持续的人才梯队建设,积极创造人尽其才的良好条件,努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奋力打造一支满足新时期统计事业发展所需的“实干家”统计人才队伍,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从市局、区(市)局评选10名专业素质卓越、引领作用突出,具有战略思维、创新理念、前瞻视野的高层次人才。培育周期4年,每年进行评价,培养期满进行结业评议。

    (二)建设统计课题研究型人才队伍。从市局、区(市)局评选10名数理统计知识丰富、理论研究水平高、统计分析工具使用熟练的统计课题研究型人才。培养周期4年,每年进行评价,培养期满进行结业评议。

    (三)建设青年业务骨干人才队伍。从市局、区(市)局评选10名学习能力强、理论水平高,具备扎实数据生产能力、科学审核评估能力、精准分析解读能力、高效执法检查能力的青年业务骨干人才。培养周期4年,每年进行评价,培养期满进行结业评议。

    (四)建设“金种子”领军人才队伍。注重“青选计划”优选生引进,每年招入2-3名政治素质高、作风能力强,具备丰富统计、财经专业知识和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专业化青年人才,纳入人才队伍统一培养。落实《青岛“未来之星”工程实施细则》,用好“金种子”人才培养专用经费,提升人才培育成效,培养专业水平高、发展潜力足、科研能力强的专业化领军人才。

    (五)建设基层统计人才队伍。从省级、市级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人员中评选10名统计调查能力强,能熟练掌握基层统计业务和操作流程、岗位能力水平突出的基层统计人才。培养周期2年,每年进行评价,培养期满进行结业评议。

    三、具体措施

    (一)加强人才发现招引。坚持公平公正发掘人才,重点关注人才的实干实绩实效,通过统计前沿领域研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数字化转型升级、统计监测分析、大型普查调查、统计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识别发现德才兼备、勇于担当的高层次人才。以职业技能竞赛、统计建模大赛、优秀统计分析评比、统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等竞赛类活动为抓手,发现锻造统计课题研究型人才和青年业务骨干人才。在推动基层基础建设,统计基层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数据审查审核等一线工作,发现培养基层统计人才。加大“青选计划”优选生招引力度,作为招引优质人才重要途径,将统计、数学、计算机等专业作为人才引进主序列,将经济、管理等作为辅系列,根据每年人才队伍具体专业情况和人才缺口情况,科学设置条件,引进专业对口、工作经历对口的专业化人才。

    (二)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计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鼓励人才在统计一线、在急难险重任务、在艰苦复杂环境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有针对性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丰富和改进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坚持走出去、引进来,赴高校、先进地区开展实地培训,用好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干部网络学院等优质资源,提高培训质效。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岗位竞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各类优秀统计人才。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利用大型普查调查、统计督察、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提升青年人才综合素质。加大优秀人才推荐力度,积极推荐优秀统计人才申报“青岛‘菁英’人才”“青岛‘新锐’人才”等专业人才选拔,为统计人才搭建更高舞台。

    (三)加强人才队伍评价。建立以政治能力为核心,以业务能力、研究能力、工作实绩、创新成果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深入推进统计职称改革,探索破“四唯”、立“新标”新举措,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统计人才潜心研究专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敢于攻坚克难的职称评价标准。统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人才项目建设有效衔接,鼓励统计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一体推进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年度评估、各类人才年度评议等,建立成长目标,对未达到目标值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引导统计专业人才深耕专业、踏实工作。

    (四)加强人才管理服务。各类人才库实行严格出入库管理,定期开展人才队伍专题调研,全面总结人才计划实施成效、有关经验做法、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标志性研究成果,深入了解各类统计人才需求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服务保障措施。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人才工作信息互通渠道,开展经常性交流互鉴,鼓励统计人才积极探索创新,及时共享能够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有效经验。用好各类人才服务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人才之家”作用。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统计人才工作全过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完善局党组统一领导、人事处牵头抓总、各处室(中心)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强化人才工作评价力度,将人才工作纳入各区(市)统计局业务评价、市局处室(中心)年度评议和重点任务督办内容等。各区(市)统计局党组要进一步加大对本级人才平台建设、人才工程实施、人才政策落实的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积极稳妥推进。各区(市)统计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统筹安排,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对人才培育工程、重点科研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保障。充分发挥人才密集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服务保障清单,辐射带动其他地区提高人才工作水平。加强人才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加大人才工作投入,增强人才工作质效。

    (三)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方针政策和做好人才工作重大意义,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统计人才培养工作做法和成效,报道优秀统计人才典型事迹和工作成果,增强人才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尊重人才、关爱人才,尽量用好国家、省、市人才支持保障政策。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创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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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青岛市统计局人事处 : 8591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