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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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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21866137
  • 主题分类 水利
  • 成文日期 2025-02-11
  • 发布日期 2025-02-11
  • 发文字号 青水政〔2025〕1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水务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成果丰硕。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实地调研、协商座谈16次,先后修改12次,完成《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修订工作,2025年3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为全市排水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均按照计划开展修订调研。水行政执法制度逐步完善,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水行政处罚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执法工作持续强化。今年以来,办理政务热线、市长信箱等转办的举报件14件,全部闭环处置。联合检察部门在全市开展违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立案73起,打造了全市“府检联动”的新高地。2024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行为91起,罚款134.26万元。积极探索首次跨区域协作执法,联合潍坊市水利局组织平度、昌邑两县水利、公安、综合执法、属地乡镇等部门单位,开展青潍联合“清网行动—2024亮剑北胶莱河”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水事秩序良好稳定。

    (三)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规范。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2次,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以案释法活动,我局报送的处罚案卷在省行政执法监督局组织的案卷评查中获优秀等次。迎接了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督察组对我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学法考法和普法宣传持续深入。全年组织完成33个学时的线下集中培训和35个学时的线上培训。举办了法治思维与社会纠纷化解、行政复议法、全市水政监察执法骨干培训等专题讲座4次,组织了法治素养知识竞赛、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学法等学法活动5次。编写印发《公共法律知识题库》,机关工作人员每人一份。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为依法管水治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部分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扎实开展“六个一”廉政警示教育月主题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持续推动党内法规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五)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制定《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即墨区中小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等政务服务事项66项,均在承诺时限内“一次办好”。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不同程度存在学习不深不透等问题。二是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强化,市水政监察支队撤销后,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能执法、会执法的人员欠缺,执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尚有欠缺,打击违法行为的震慑效应还不明显,非法取水、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违法违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对处室和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有力地促进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建立“机关执法+事业单位委托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等执法模式被水利部在中国水利报、水利执法动态、法治水利等媒体宣传推广。

    (三)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引领作用。一年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9次,组织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4次,先后10次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为水务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四)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政策法规部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对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会议议题、全局合同等进行审查把关,探索形成“承办单位初审、法规处预审、法律顾问专审、法规处复审”的合同审查机制。先后对35个上会议题、184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较好保证了依法决策的质量。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水务法治保障。做好《青岛市城镇排水条例》等水行政法规宣贯工作,开展《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调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为企业松绑减负。

    (三)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抓好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年内业务处室执法证持证率不低于70%,受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业务部门持证率不低于50%。举办第二届水务系统执法比武。完善“机关执法+事业单位委托执法”的执法模式。与烟台等相邻地市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打击边界区域水事违法行为。联合海洋渔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联合执法行动。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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