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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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10112160923934317
  • 成文日期 2020-12-25
  • 发布日期 2020-12-25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20-0010016
  •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青政发〔2020〕1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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