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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背景
为引导社会资本有效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布局,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发布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二、发布依据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文件及有关要求。
三、发布目的
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判断青岛市危险废物市场现状,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四、主要内容
《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对青岛市2024年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了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多的危险废物种类和占比。
第二部分对青岛市2024年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进行了统计,通过与全市已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经营能力进行对比,分析我市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收集能力现状。
第三部分对青岛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分别提出了投资建议,建议社会资本理性判断青岛市危险废物市场现状,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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