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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任务,促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提升,规范和指导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技术评审工作,保障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客观性,制定本《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以下简称“《评审要点》”)。
二、适用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在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和山东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提报且满足受理范围的地块。
三、出台意义
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评审工作要求,通过评审受理前预审、技术初审和专家评审三个方面的把关,保障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客观性,推动青岛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逐步提高,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四、相关说明
《评审要点》依据现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规范、导则和技术文件制定,如果国家、山东省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有更新变化的,按照国家、山东省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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