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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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9683762118460260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3-03-09
  • 发布日期 2023-03-09
  •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23〕1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
  • 1.政策背景。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开展的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是按照生态环境部下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和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若干措施》的相关要求,每年开展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
           2.出台目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推动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宣传平台。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3.主要举措。按照《2022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青环发[2022]15号)要求,对年度创建的单位开展观摩培训、考评验收和公示命名。依托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场所,着力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为公众搭建起了解、参与、支持生态环境的平台和阵地,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公众环境意识,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全民参与生态环保的社会行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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