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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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46200000097000106
  • 成文日期 2021-02-09
  • 发布日期 2021-02-19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和审批增速提效的要求,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紧、任务重,对环评编制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环评编制单位数量众多,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加强环评编制单位监管有助于提高环评文件质量。2020年我市环评编制单位共涉及150余家,为加强在青环评编制单位监督管理,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综合考虑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在我市开展业务量、环评文件考核评分及信用情况,抽取了15家环评编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小组集体审议确定,9家环评编制单位存在较大问题。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监督管理办法》,我局拟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环评编制单位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对上述环评编制单位予以通报并失信记分,并主动公开,各在青环评编制单位要以此为鉴,不断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高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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