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第三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满意度,立足工作实际和企业诉求,现制定第三批惠企措施,具体如下。
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网办”,一窗受理、一站办理、高效办成。一般建设项目与海洋工程(或辐射项目)环评“合并办”。环评审批与入河排污口审批(或入海排污口备案)“同步办”。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办”。辐射安全许可与放射诊疗许可跨部门“联合办”。
二、扩大“简化环评”试点区域。新增城阳工业园、西海岸新区交通商务区等5个规划环评(区域评估)园区试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打捆审批等改革举措,入园项目环评可简化选址分析、现状调查、环境质量监测等内容,审批部门可简化上述内容审查。中德生态园、莱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部分项目环评豁免管理。
三、新质生产力项目环评“再提速”。行业主管部门或辖区政府支持的新质生产力项目、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落实“提前服务”“一对一服务”和“现场帮扶服务”便捷措施。
四、项目环评网上“预研判”。向社会开放“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系统公众端,协助研判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饮用水源地、产业园区准入、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先进工艺、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等初步符合性分析,服务企业项目的前期策划。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简化”管理。在严格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建设项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颗粒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2吨,氨氮小于0.02吨的,免予提交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新增总量由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替代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
六、开通辐射上岗证考试“便捷通道”。申请省级考试增设青岛考场,在青岛市组织辐射从业人员上岗证考试专场,解决辐射从业人员考位不足、异地奔波问题。
七、环保良好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差异化管控”。鼓励引导企业环保绩效提级,列入环保绩效A级或行业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可以不停产、不限产。
八、园区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处置”。支持产业园区等开展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统一管理制度体系,帮助企业解决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困难的问题。
九、差异化执法监管“再扩容、再提质”。动态调整正面清单企业,适当扩大正面清单范围,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差异化监管。充分运用执法一体化平台、用电监控、无人机、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推进非现场执法。
十、推行正面清单企业“自巡查”管理。依托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实行正面清单企业通过服务端APP上传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线上审核,实现“问题发现,及时处理,解决反馈”的线上闭环执法,改变传统的环境部门单向监管方式。
十一、提供“双线联动”生态环境专业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双线联动模式,充分利用无人机、自动监测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智能手段进行线索摸排,根据情况适时开展现场帮扶、“专家体检”,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方案,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十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网上“一站式”服务。车主通过青岛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在线申请、办理和补贴资金审核拨付。主动联系车企车商;为车主更新车辆牵线搭桥,争取最大便利和优惠,助力设备更新和高质量发展。
十三、开展“问需于企解难题”服务。结合环保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危险废物管理、在线监控设施、环境监测等工作,各单位及分局开展深入企业调研走访、送政策送技术、解决困难问题活动,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设置“问题咨询和诉求建议”窗口,建立完善畅通服务渠道和诉求解决机制。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