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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线一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21〕16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对《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修改单。
该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修改单(2022年版)的通知.pdf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