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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环境应急专家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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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8426346306407070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3-02-24
  • 发布日期 2023-02-24
  •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23〕1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应急专家辅助决策机制,发挥专家在环境应急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经有关单位推荐,我局对原有的环境应急专家库进行了调整,确定聘请王建华等55人(名单见附件)为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现予以公布。
    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我局将对环境应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青岛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名单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青岛市环境应急专家库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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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安全应急和舆情处 : 82865832